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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2月24日,广西柳州柳城县还沉浸在春节气氛之中。
当日晚上23时许,邓某某(化名)酒后在该县凤山镇某“电商服务站”旁遇到亲戚邓乙(化名 ),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,邓某某捡起路边的一根木棍先后击打邓乙的头部、胸部以及肩膀,造成邓乙受伤。经鉴定,邓乙的损伤构成重伤二级。
事发后,邓某某自愿认罪,如实供述罪行,并主动赔偿被害人邓乙经济损失,取得了对方谅解。今年6月初,柳城法院对邓某某作出有期徒刑三年、缓刑三年的判罚。
考虑到邓某某系贪杯酒后伤人,法院判令邓某某禁止在缓刑三年的考验期限内饮酒。
据悉,这是柳州市内法院首起“禁酒令”。
司法人员对邓某某发出“禁酒令”。图源:柳城法院
“禁酒令”如何确保执行?如果被执行人偷偷喝酒了又能怎么办?
据悉,“禁酒令”是在当地司法机关、社区等的监督下执行的。柳城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,法院在宣判后也到邓某某村里同步了宣判结果,“当时很多人参加了,包括村长、他的父亲、邻居等都表示会监督他喝酒。”
该工作人员表示,“‘禁酒令’是法院多番酌情考虑之后才下达的,如果缓刑期内当事人仍然‘贪杯’,只能怪他自己没有自制力了”。也就是说,一旦被告人违反禁止令,就可能被撤销缓刑、执行原判刑罚。